来讲个自己的故事吧。
《All Too Well》「There we are again/in the middle of the night/We're dancing 'round the kitchen in the refrigerator light」
那是一个冬夜。
我所在的城市下了很厚的雪,大概十几厘米。美国东北部城市的正常降雪水平。
我租住的公寓在四楼,电梯老旧,吱吱呀呀地响。
我进屋时,客厅没开灯,厨房的白炽灯开着。他坐在客厅的书桌边,皱着眉敲字。
我是个浪漫且矫情到骨子里的文艺女青年,他比我大几岁,是个惜字如金的钢铁直男。
那段时间,我和他工作压力都很大。
我一边脱掉厚重的雪地靴,一边问他,「怎么不开灯?」
他抬头看我,「冷不冷?」
「雪挺大的。」我脱了羽绒服,回屋换衣服。
暖气很热,所以我只穿了件黑色吊带睡裙,回到客厅。
他问,「咱们做饭么?」
我们平时都一起做饭,但他明显很疲惫。
「我做吧,你先忙着。」我系上围裙,「焯排骨无聊,我能放首歌么?」
他还盯着屏幕,「嗯。」
我单曲循环了电影《La La Land》里我最爱的两首歌,《City of Stars》和《The Fools Who Dream》。
我把食材下了锅,炖排骨的香气渐渐溢出来。
我脱了围裙,走到客厅落地窗前,看纷纷扬扬的大雪。
他抬头,「小妹妹,辛苦啦。」
我回头问他,「压力大?」
他说,「没事。」
他是个硬汉,心理极其强大积极,虽然他说没事,但听语气,应该心情不太好。其实,我也正因为工作上的事情烦心。
两个人都低气压,家里气氛很凝重。
我听着《The Fools Who Dream》,想到《La La Land》,突发奇想,过去拉他,「起来。」
他有点懵,「干啥?」
我理直气壮,「跳舞。」
他用关怀智障的眼神看我,「...啥?!」
我没搭理他,把手机音量调高,放了《City of Stars》,「背景音乐。」
他转身就要坐下,「别闹,你小时候学过,我不会。」
我勾住他的脖子,把他拉回来,「我就从四岁学到八岁...早忘干净了...来,搂着我的腰。」
他神情扭曲。我瞪他,「你搂不搂?」
他不情不愿地揽住我的腰。
我把拖鞋踢了,踮起脚尖,一只赤脚踩在他脚背上,另一只脚踩在客厅的灰色地毯上。
他节奏感为零,我两只手肘搭在他肩上,松松搂着他的脖子,跟着《City of Stars》的节奏,带着他左右摇。
真的,不算跳舞,就是...左右踏步摇。很笨拙,不怎么浪漫优雅。
没辙,浪漫优雅的舞种,我们俩谁也不会。
他跟着我摇了一会儿,突然笑了,「跟企鹅似的。」
我很认真地点头,「嗯,我宣布,这就叫"企鹅舞"。」
摇完一首歌,他突然低头吻我。
我被他亲得直笑。他也笑,「你太萌了。」
嗯,这个嘴笨的理工男,夸我一共就会说四个词,「萌」「可爱」「逗」「好看」,没了。至于高级词汇,想都别想,不存在的。
我放开他,「吃饭么?」
他把我踢掉的拖鞋拿过来,放我脚下,「吃。先穿上鞋,你说你这孩子怎么回事,老爱光脚到处跑...」
Taylor Swift的《All Too Well》算是首神曲,但我后知后觉,最近才听到。
我不是霉粉。最近很迷她《Folklore》和《Evermore》两张新砖的歌词,所以翻了她之前的歌来听。
听到《All Too Well》里面这一段,一下被戳中——
Cause there we are again in the middle of the night We're dancing around the kitchen in the refrigerator light Down the stairs, I was there I remember it all too well, yeah她写,「一切重演 午夜时分 我们借着冰箱微弱的灯光 在厨房起舞」
一下把我带回那一天。
厨房的白色灯光照进客厅里,我进屋时他有点低沉的样子,炖排骨的香气,我黑色的吊带睡裙,非常笨拙不太优雅的企鹅舞,地毯微微粗糙的质感,还有他低头吻我的瞬间。
其实两个人在一起,最刻骨铭心的,是这些细枝末节的日常。
所以,《All too Well》这首长线叙事的歌才这么虐。一段感情结束之后,所有细枝末节的美好回忆,都成了玻璃碴。
就像五月天歌词里写的,「以为的日常 原来是无常 生命的具象 原来只是幻象」。
有人说霉霉是用四六级词汇写歌。但我觉得,这才是天赋+实力啊,用最简单又入木三分的语言,描绘最精美又残忍的意象。
霉霉说她最擅长的就是storytelling,讲故事。一个内心非常细腻的人,才能收藏起这些看似平实但触人心弦的细节,精准地描绘出来,让听众有很强的代入感。
现在想到企鹅舞,觉得自己真是个矫情的小姑娘。没办法,我就是浪漫又矫情到骨子里。
我们认识+在一起十年了,从我未成年开始,真·老夫老妻,所以,我比谁都知道怎么逗他开心。
这种跳舞的事情,偶尔做做可以,但本质上,还是要做他工作上的助力,帮他改英文paper和PPT...
我性格比较古灵精怪,比较飘,还有点飒,想到什么马上去做,不管不顾。他就比较...端着,是很严谨靠谱的老干部类型。因为年龄差距,他一直把我当半个闺女宠着,能接受我偶尔的矫情,还觉得挺好玩。
哦对了,《All too Well》还有个很戳我的点——
Oh, your sweet disposition And my wide-eyed gaze We're singing in the car, getting lost upstate Autumn leaves falling down like pieces into placeAnd I can picture it after all these days我被求婚,是在Vermont,他带我去看红叶。这是美东秋天的保留项目。虽然Vermont不是霉霉歌里写的upstate New York,但红叶景观可能大同小异。
照片是去Vermont的路上,他开车,我在副驾上随手拍。其实Vermont的红叶比这好看多了,但我懒得翻照片,手机里刚好有这张...
其实我猜到他要求婚了,因为...他这一路,两天,舌头都不怎么利索,还打死都不许我开后备箱(因为里面有一束百合)。
关键是,他本来嘴就笨,再一紧张,基本一路默默无言。
我说什么,他都「是是是」「好好好」,要不就是言简意赅的「嗯」...这一路,我没话找话,累到自闭...
我寻思着,他这山雨欲来如临大敌的架势,不是要分手,就是要求婚...
我到现在也不懂,他有什么好紧张的?老夫老妻的,就差个证,我又不会拒绝他...
去Vermont这一路,我就静静看着他不说话——喜怒不形于色的淡定老男人,肉眼可见地紧张冒汗,真是太有趣了。
再后来,师兄就变先生啦。